关于申报2008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的通知

发布于:2008年05月20日 · 类别: 学院新闻  · 打印此文章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目标

(一)落实《湖南省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原则。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必须紧密围绕《湖南省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7个重点领域、优先主题和7大科技工程建设目标和内容。
  (二)突出省级目标的原则。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新型工业化先导战略,紧密围绕我省的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壮大的关键共性技术瓶颈问题为重点,集成攻关,实现突破。
  (三)突出自主创新的原则。把促进自主创新摆在科技计划的突出位置。突出原始创新,提高科技的持续创新能力。突出集成创新,以企业为主,鼓励产学研结合,重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需求问题,提高科技的支撑能力

二、资助项目类别 

各计划分为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重大专项不在限额申报之列。各类项目资助强度请根椐项目实际所需金额申报,具体情况可参照2007度项目立项情况(2006年面上项目≤5万元;重点项目≤50万元;重大专项目≤12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名额:拥有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单位: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一般项目不超过5项; 其它二级单位:一般项目不超过3项;重点项目限定1项。

2、一般项目条件:⑴中级职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⑵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博士学位获得者●参与过国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者●参与过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者●在国外学习或访问一年以上者

3、重点项目:请参照指南条件申报

4、重大专项: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申报,科技处协调整合,确定首席负责人。

四、申报要求

1、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

2、申报材料包括《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其中,申报专项计划和重点项目需提交《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有申报材料一式2份,全部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3、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不单独受理个人的项目申报;

4、不在科技计划项目指南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亦不得在各类科技计划之间重复申报;

5、申报项目中主要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1项,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申报新上项目。

6、学校集中申报日期为安排如下,之后不再受理申报工作。

●一般项目:12月20日前(由各院系统一交申请书及项目清单一份,科技处不进行答辩)

●重点项目:12月20日-12月26日(科技处组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重大专项: 有意向的申请者可尽早与科技处联系,以便及时与科技厅沟通

7、请各课题申请者在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相应的申报表格填报。省科技厅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可查询科技厅网址(http:/www.hnst.gov.cn)。

联系人:罗英姿 袁润松 吴厚平

联系电话:8876734 

                                                                                       科技处

                                                                                      2007年12月5日